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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9-21 浏览次数: 10

为确保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严格考核过程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

3.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切实为考生提供便利与支持,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材料审核

1.资格审查与申请材料(考生在考核阶段提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诚信考核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备查);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反映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①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证书;

    ②第一作者发表/录用的论文;

    ③授权/申请的专利;

    ④主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

    ⑤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⑥其他获得的表彰。

2.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满分100分。材料评分占综合评分的30%。

3.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注意:在考生考核前,学院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认真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每项成果必须在材料中找到对应证明材料,无证明视为无效。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暨考核应急管理工作组,全程负责与监督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工作,做好考核工作的安全预案。

2.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应由研究生导师担任,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考核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应为研究生导师)。每个小组配备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考核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3.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要求、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一旦确定,不得在考核过程中中途离场或换人。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秘书现场记录考核过程。考核各环节全过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学院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5年。

4.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年度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四、考核形式与内容

1.考核形式:线下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占比综合评分的70%。

3.综合评分(材料审核*30%+面试*70%)满分100分,低于60分淘汰。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5.考核时间及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6.考核结果为“考核通过”的考生,根据推免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7.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学院有专人与报名同学联系确认相关信息,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处于畅通状态。

2.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学院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按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5811382,邮箱:smls@njucm.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院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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