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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6-20 浏览次数: 213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

6月18日,根据校院两级党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医学院教工第一支部在B8-319会议室开展《条例》专题学习交流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李国春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孙秀兰作为支部党员参加学习,学院党委书记燕珂,副书记、院长沈旭和组织员曹晨晓到会。

支部书记李国春同志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为支部党员讲授了专题党课。党课系统介绍了《条例》的编排结构、工作原则、八大亮点和处分种类等,对2023版《条例》修订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他强调,各位党员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将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优秀中国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

随后,支部各位党员老师围绕加强自身修养、开展课程思政、恪守学术规范等方面,结合自身工作分享了党纪学习教育的体会并展开交流讨论。大家均表示,作为党员教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条例》的系统学习,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和品德修养,切实增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日常生活中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教师身份,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范好自己的言行,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四个相统一”的要求,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立德树人工作中,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

(撰稿人:姜超;审核人:燕珂、李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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