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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级、2023级应用心理学和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5 浏览次数: 10

2022级、2023级应用心理学和临床医学班级:

为充分体现本科生教育“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学院的学术资源优势在拓展大学生的学科视野,培养和提升学术研究与创新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本科生实施导师制培养模式的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面向我院应用心理学与临床医学专业部分优秀学生,继续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计划。

一、培养对象

1、入选计划条件

取得正式学籍的我院应用心理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并经遴选成为本计划的培养对象。

(1)上学期必修课平均绩点在本专业前30%,且CET-4成绩达到530分以上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具备特别的科创潜力,经两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推荐。(专家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名,其中一名专家负责接收、培养该生)

2、考核

学院每学年根据培养计划对培养对象组织考核。对不能正常完成学年培养计划的培养对象,与导师共同决定是否终止其培养对象资格。培养对象在一年内出现以下情况时,自动终止培养资格:

(1)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行政处分;

(2)一门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或两门选修课考查不及格;

(3)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经心理测试不能适应学习压力;

(4)年度考核综合测评列入同年级同专业后1/2;

(5)其它。如培养对象本人或导师提出终止培养计划等。

二、报名方法

1、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填写附件2《医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表》,按“专业+学号+姓名”将申请表重命名,并于3月31日17点前将申请表和CET-4或CET-6成绩证明图片一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omhimtw@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本导学生报名+姓名”。由专家推荐的同学需另附专家签字版纸质申请表照片。

2、在南方医科大学交流学习的同学亦可参加。

”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版).docx

医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表.docx

医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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