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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9 浏览次数: 245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校将对2019级至2022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3年919日—2023107

二、参评对象

2019级至2022级学生

三、评定程序要求

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辅导员应全面了解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

四、评定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

2.专业学习素质: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2-2023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3. 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

4. 学院审核加分材料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加分材料复印件学院留存备查。

5. 各班级在10月7日16:00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发展性素质加分表》(电子版) 发至学院公邮:somhimtw@126.com,纸质版交至学工办B8-219。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9日


11综合素质评分表.xls

2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docx

33德育测评评分表2023.xls

44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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