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恩三杯”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创业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同时为学校参加全国(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拟在2023年5月—2024年3月举办“恩三杯”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二、项目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
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参赛作品要求及方式
1、参赛作品具备科学性、创新性,有较高立意;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以学院为单位、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人。
四、竞赛日程
1、动员部署阶段(4月-9月)。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部署,建立本院竞赛组委会、评委会。同时,积极争取有关教研室、科研中心、实验平台的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院内初赛阶段(10月)。各学院举办院赛,并推报作品参加校赛初赛网报。
3、校赛初赛网报阶段(11月)。参赛学生登录网站按照“挑战杯高校专区--参赛选手使用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各学院应按照“挑战杯高校专区--学院管理员使用指南”说明,做好本院作品审核、上报工作(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4、校赛初赛网评阶段(11月底)。校级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网上初评,其中将评出部分拟授优秀奖作品和未获奖被淘汰的作品。
5、校级决赛阶段(12月中旬)。校级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评审,评选表彰竞赛获奖作品和个人,并在此基础上选定重点培育作品,做好省级竞赛备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将此次赛事作为落实科创育人、实践育人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做好参赛队伍的组建、选拔工作,扩大赛事参与面与影响力。
2、各学院深入挖掘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以此次赛事为契机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
3、所有比赛项目要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委会将加强对各比赛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六、奖项设置与学分奖励
1、进入校级决赛的各类作品将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作品奖。同时根据作品申报单位获奖情况,评出团体奖项“创青春”杯和“优秀组织奖”。
2、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7〕229号),团队取得奖项,成员可获得相应学分。
除此之外,成功报名参赛,商业计划书符合要求,未获得奖项的,团队前六位仍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其中团队负责人可获得4分,成员可获得2分。作为负责人或成员参与比赛项目不得超过2项。
联系人:耿晨光 联系电话:025-85811843
电子邮箱:njucmtwstb@163.com
附件: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竞赛章程
2、作品申报表
3、作品信息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竞赛章程.pdf
附件2:作品申报表.docx
附件3:作品信息汇总表.docx
商业计划书写作指南(仅供参考,商业计划书不是竞赛申报必选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