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向的考查。
二、推免基本条件及计划分配
1.推荐条件参照《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我院共有55名推免名额(其中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专业30名),综合考虑各毕业班人数、研究生培养情况、既往分配比例以及所在学院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建设情况、国家一流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确定我院2024届推荐计划数,具体见下表:
三、组织实施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工作组),组织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2、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传达2024届推免要求、《管理办法》、本学院相关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3、组织各相关班级计算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并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并交学院初审。
4、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推荐。
5、学院结合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相关附加分核算综合评分并做排名,报学院推荐工作组审核后确定学院推荐的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部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个人成绩单纸质稿一份;
(3)所有经审核确认的加分因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相关材料及《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6日15点前提交至B8-21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891328233@qq.com。
7、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同学,请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并提交,等待学院专家组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相关材料于9月18日17点前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推免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开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凡对学院推免工作过程及确定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学院推荐工作组反映。联系人:单老师,025-85811382。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2024届推免工作进度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