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30 浏览次数: 3392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学院将对2017级至2020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930—2021109

二、参评对象

2017级至2020级学生

三、评定程序要求

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学院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本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工办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书记;学院评议小组由学工办分管书记,学业指导老师及各位辅导员组成。班级责任人为各班辅导员。

四、评定要求

(一)评定程序要求

1.班级评定。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辅导员及学业指导老师负责班级评定小组,班级全体班委同学任组员,评定小组成员不少于10。评选方式方法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法(试行)》(《学生手册》)执行。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和“适应素质”分需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最终评议得出。

2.学院评议。学院评定小组根据各班级提交材料进行评定审核,最终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二)具体评定要求

1.大学生综合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发展性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满分为100分,基础性素质分=思想道德素质分×10%+专业学习素质分×70%+身心素质分×20%。发展性素质分为其评定总分×20%。

2.思想道德素质:以新修订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满分是90,请仔细看附件)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20-2021学年)》(附件5)上。

3.专业学习素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上一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请各班级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学生手册》)执行,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审核认定,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4.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体测成绩不得四舍五入,以体育部给的成绩为准,免测以75分计。

5.具体参见《学生手册》P102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电子版一份

2.2020-2021学年发展性素质加分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电子版一份

3.《班级评议小组成员》(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电子版一份

4.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20-2021学年))(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电子版一份

5.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送还学生,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

各班级在10817点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送到学工办各辅导员老师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somhimtw@126.com,文件与邮件命名为**班级综评材料

附件1: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xlsx

附件3:2020-2021学年发展性素质加分表.xlsx

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成员.xlsx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19-2020学年).xls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群工作 | 学科建设 | 招生就业 | 学生工作 | 人才培养 |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 © 2016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邮箱:smls@njucm.edu.cn 电话:025-85811382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