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9 浏览次数: 1374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本次评审工作的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进行。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上一学年)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不包含四舍五入例如10.001%)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指首考成绩),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2.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审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准确的证明材料),并递交《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务必正反面打印)和个人书面申请介绍(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要求最好学校信纸,黑色水笔手写,篇幅不少于500字,交由各自辅导员签字确认)。

2.班级推荐。班级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3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班级,每班限报1,评议结果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 。

3.学院遴选。学院将组织公开答辩,请申报同学做好准备,答辩形式为PPT展示答辩,每人不多于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院领导、学业指导老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差额评审,拟推荐3名同学报送学校,推荐名单将在全院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学校审核。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校区)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如涉及其他具体选拔事宜另行通知。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结果公示。选拔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6.材料报送。待学校选拔结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请获奖学生及所在学院使用新的国奖评审系统,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和省资助管理中心最新要求上报评审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五、材料报送

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不晚于1012下午4点将材料交学工办各辅导员老师审核,确认无误的电子版材料请发somhimtw@126.com,邮件名及文件名统一为****班**同学国奖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宣传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励志成长成材的故事,使学子们鲜明地感受到这些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使他们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具体要求安排另行通知。

七、材料填写参考要求

1.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到邮箱,具体填写要求:

⑴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

⑵申报表格正反两面打印为一张,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改变申请表格式。

⑶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时间填写统一按照获奖证书上的落款时间为准,若获奖时间未落款到“xxx日”统一为“xx1日”,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所提到的各奖项须附上复印件

⑷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220字左右。

例:思想上,我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上,我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排名专业第一,现已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一级、公共营养师等资格考试;工作上,我担任班长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得到班级同学广泛认可;科研上,我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此外,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曾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综上,我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特此申请国家奖学金,望予以批准!

⑸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

⑹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7)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

2.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交电子版。

3.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3),上交电子版。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报送要求.docx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群工作 | 学科建设 | 招生就业 | 学生工作 | 人才培养 |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 © 2016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邮箱:smls@njucm.edu.cn 电话:025-85811382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