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我院将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力度,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工作人员组成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学科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包括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考核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协调、记录、摄像等工作,考核过程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摄像材料,以备查验。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须参加该考生的考核工作。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
二、资格复审
学院与招生导师对符合研究生院形式审查要求的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2)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学科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综合能力。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考核内容与分值见下表: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考核预计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及公示
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前提下,学院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汇总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
六、其他
(一)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二)本办法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院·整合医学院学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