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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8 浏览次数: 3008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8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坚持育人为本,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健全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四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展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外的创业项目选育、孵化和初创环节,完善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项目选育——创业项目孵化——实现初步创业全链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校企协同和产学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形成一批内容有创新、技术有突破、模式较新颖、商业可持续的创新创业种子项目,不断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2018年省教育厅确立我校的项目总数为85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0项,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25项。学校将结合我校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增报部分省级重点(自筹)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5项。省级项目由学校从生均财政拨款中统筹安排一定经费按照项目类型、项目学科类别以及2018年我校财务预算方案,予以相应标准的经费资助。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统一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遴选。鼓励学院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开展。

校内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二级:校级项目、院级项目。校级项目今年遴选40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各学院根据专业分布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自主设立一定的培育性和预实验性质的院级项目,从品牌专业、实验室开放等经费中资助。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其中,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统一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作为“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8年我校可推荐省级创业训练项目(含重点)不超过30个,创业实践项目(含重点)不超过10

校内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二级:校级项目、院级项目。校级项目今年拟遴选20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鼓励各学院自主设立一定的培育性院级项目。

三、申报遴选程序与方法

项目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制度。根据省教育厅限额、我校确定的省级重点项目数、校级立项数、各学院申报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各学院限额(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各学院根据限额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遴选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

教务处、学工处分别组织专家对入围预选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复审论证,确定我校申报各级各类项目的立项名单。遴选结果由学校公示。

四、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人

申请人一般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四年制专业1至2年级学生,五年制和长学制专业1至3年级学生,其他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每个项目组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教师

推荐省级立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推荐校级立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六、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附件1);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2)。

七、工作步骤

1、3月22日-4月15日各学院组织2018年项目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于3月22日-4月15日期间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sjjx.njucm.edu.cn/cxxl/)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学号,申报项目需经指导教师审核,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指导教师工资号;

2、4月16日前,各学院通过系统汇总、导出申报信息,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表格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在“学校名称”栏加盖学院公章);

3、4月17-18日教务处、学工处根据省教育厅限额、我校确定的省级重点项目数、校级立项数、各学院申报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各学院推荐限额;

4、4月19-23日,各学院根据限额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遴选学校推荐项目。院级专家由学院通过系统推荐,教务处、学工处审核,项目评审通过系统在线进行,院级专家于4月19—23日期间登录系统,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专家工资号;

5、4月24-26日教务处、学工处组织校级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确定2018年省级推荐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遴选结果校内公示;

6、4月27日-5月1日,各学院对通过学校评审的省级推荐项目,特别是省级重点项目,组织指导老师、项目组成员和有关专家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系统在线修改项目申报书;

7、5月2日前各学院通过系统导出并报送《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表格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8、5月10日前申报材料由教务处、学工处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教务处实验管理科 贾静 祖强;电子邮箱:nzysysglk@163.com;联系电话:85811016;学工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苏文娟;电子邮箱:jy7938@163.com;联系电话:8581938.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uploadFile/file/20180328/20180328101898459845.doc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uploadFile/file/20180328/2018032810180867867.doc

         3.专业门类目录

         /uploadFile/file/20180328/20180328101936173617.doc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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