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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考场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4 浏览次数: 2112

各班级、全体同学:

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人才是高校的重要职责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和考试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院将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查考试纪律,在学校颁布的学生考场规则和处分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全体同学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1、所有同学须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门考试,做好复习迎考工作,保证顺利参加和完成所有考试,如有疾病或其他突发情况无法参加考试者需提前申请缓考。

2、学生进入考场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指定的考试必需用具。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通讯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严禁考试作弊。在考试中,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禁止交头接耳,禁止翻看考试相关材料(开卷除外),禁止看他人答卷,禁止抄袭,禁止代考代交答卷,禁止传递纸条(或任何带有考试信息的物品,如面纸、笔、胶带等),禁止借用计算器、电子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除主考教师同意外),禁止将考卷带出考场。

4、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如被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配合学校相关规定实施相关处罚措施:

(1)凡考试作弊者,本次考试以零分计,该科目不得参加正常补考、重修,计入学业警示、留降级和退学课程门数;

(2)凡考试作弊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协同作弊者与作弊者同样处理;

(3)凡考试作弊者,一年内不得参与任何评奖评优;

(4)班级出现考试作弊现象的当年班级所有奖学金评奖名额减少20%,转加给其他班级;且不得参与当年任何先进班集体奖项评选。

(5)班级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纪律委员需积极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班级学风考风,所在班级如发现违纪行为,上述班委不得参评本年度优秀学生骨干。

 

人格无价诚可贵,事业有成信当先。希望全体同学能坚守诚信的道德底线,为自身、为集体树立良好形象,争做合格大学生。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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